各拖車企業: 為了進一步規范進港拖車管理,提供更好的港口服務,建設綠色、智能港口,經請示行業主管部門,同時與相關行業協會溝通,深圳港東、西部集裝箱碼頭將于2024年6月11日起同時啟用“深圳港進港拖車信息系統”(簡稱“拖車信息系統”),申辦“港運通”業務;在之前已辦理“港運通”的拖車公司,必須于2024年8月11日前在“拖車信息系統”完成企業備案,并補錄已辦理“港運通”的車輛、人員信息。如沒有按時更新企業、車輛或人員信息備案的,自8月12日起將影響其進入深圳港各集裝箱碼頭(包括鹽田港區、蛇口港區、赤灣港區、媽灣港區、大鏟灣港區、小漠港區)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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